鉴于每年2月14日办理结婚登记的人员较多,本着方便群众办事的初衷,为了准备在2月14日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们能够减少排队时间,获得高效的结婚登记服务,永善县民政局就2023年2月14日婚姻登记进行提前预约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网络预约
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下载安装“办事通”APP或关注“办事通”微信公众号进入小程序,点击“婚姻登记预约”进行网上预约。
(资料图片)
二、电话、现场预约
办理当事人拨打0870-4125246进行电话预约或直接到永善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预约,提供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电话号码等信息,由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后完成预约。
三、电话预约、业务办理时间
工作日9:00—12:00,下午13:30—17:00。
四、其他注意事项
(一)地点:永善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(永善县溪洛渡镇振兴大街金溪广场)。
(二)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,需准备好相关证件材料(具体所需材料附后,请视本人情况按相关类型进行准备)。
附:办理结婚登记材料清单:
1.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,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,不一致的,当事人应当先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。
2.初婚:双方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(注:户口本婚姻状况栏必须为“未婚”)。
3.再婚(离婚):双方身份证原件、户口本原件、一方或双方离婚证原件(离婚登记档案)或是民事调解书原件、法院判决书原件(注:法院判决书需加法院的判决生效通知书,且户口本婚姻状况栏必须为“离婚”)。
4.再婚(丧偶):双方身份证原件、户口本原件、原结婚证或者原结婚登记档案、派出所出具的原配偶户口注销证明(注:户口本婚姻状况栏改为“丧偶”)。
5.军婚:军人方:身份证、军人证件、部队出具的《军人婚姻登记证明》(军人证件和证明必须在有效期内);非军人方:身份证、户口本原件(若出现再婚时,提供材料参照上面3条和4条规定)。
6.当事人应提交双方近期红底半身免冠合影证件照片3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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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/@永善民政
编辑/杨亚莉
主办/永善县融媒体中心
标签: 婚姻登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