丰泽妇联开展2023年第一批“两癌”(仅限乳腺癌、宫颈癌)贫困妇女救助活动。
救助对象条件
1. 2022年3月1日及以后在县级以上医院确诊“两癌”的低收入妇女(复发也算,以医院的证明落款时间为准)。
(相关资料图)
2.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“两癌”患病妇女优先救助,包括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、低保边缘家庭、易返贫致贫人口、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妇女。
3. 已接受省妇联救助的“两癌”患病妇女,原则上不重复救助。个别确实困难病重需要继续救助的,需单独申报并附加说明,且只继续救助一次。
4. 可以提供申报材料(以下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):
①疾病诊断证明(或医院小结);
②低保证(不是低保户的请街道或社区开具家庭困难状况证明并盖章);
③户口簿本人那一页;
④本人身份证正、反面(需患者在复印件上签名);
⑤本人银行卡正反面(需患者在复印件上签名);
⑥重复救助报告的对象(重复救助报告与贫困证明分开开具)。
救助程序
请于2023年3月20日前下载以下表格进行填报,并向常驻社区妇联申请救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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